关于选拔2020年度在校研究生担任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董立超发布时间:2020-06-18浏览次数:605

全院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继续选拔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担任辅导员(以下简称“在校研究生辅导员”),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2.热爱学生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工作认真积极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

3.业务能力强,在学习、科研中成绩优良,基本完成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能保证足够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4.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三、选拔名额

2020年学校拟选拔20名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各学院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申请人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后,于6221200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grad_affairs@ouc.edu.cn。《报名表》中本人签名、导师签名可使用电子签,研工部收到邮件后会进行回复确保已收到。

2.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各学院(中心)。

3.面试。各学院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面试工作,面试可采取线上形式进行。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申报学院组织的面试,具体安排由学院自行通知。

4.公示。各学院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含候补),经公示2天无异议后于73日前报学生工作部。

5.签订协议。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拟录用人员与岗位设置学院签订工作协议(见附件3)。

五、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精神境界。

4.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5.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6.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7.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的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并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才。

8.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创建优良班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张扬学生优良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在学生中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参与处理,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六、在校研究生辅导员的培训、考核与奖惩

1.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属于学校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学校专职辅导员的政治待遇。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省、市及学校、学院组织的辅导员业务与技能培训。

2. 学校对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每月定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辅导员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为5000/月。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个月的考察试用期,对于试用期满仍然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对发放的工作津贴予以追回。

3. 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年底统一参加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考核优秀者,学校一次性给予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七、在校研究生辅导员的学业管理

2019级在校研究生辅导员基本学制为4年,不允许提前毕业。20209月至20226月要按要求缴纳学费,享受学校的奖助及医保等全日制研究生待遇。20227月起不再缴纳学费,不再享受学校的奖助,但可继续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的医保待遇。20236月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按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并自主进行择业。

八、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党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6678246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616

附件1:2020年度在校研究生辅导员需求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在校研究生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在校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协议(2020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