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者:张婧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次数:33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优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办法与程序

1.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

2.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在党委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1)班主任认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班主任进行集中工作汇报交流,根据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工作效果进行班主任互评。

2)学院深入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组织学生进行班主任工作评议。

3)学院结合班主任工作总结、互评结果、学生评议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3.考核结果

优秀: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本年度内所带班级没有违纪受处分现象;学生满意率偏低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学校授予“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在全校范围内表彰,获奖者享受学校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本办法由学院党团委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制定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7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