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关于开展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可佳发布时间:2018-08-31浏览次数:654

全院学生:
   为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都要求填写全称,若有错误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生学号。若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学生本人可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已经提交材料的由学院统一注明学号,未提交的请自行填写。
(2)学院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原表上修改。(贷款名单见附件,部分学生尚未办完手续不在附件名单中,手续完成后可提交受理证明。)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看清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学生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务必在9月4日17:00之前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团委B201。
二、网上申请审批
9月4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注:学工在线网址为http://xgzx.ouc.edu.cn/,初始账号是学号,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
三、注意事项
1、学院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生银行卡内。

联系人:王可佳
联系电话:66782461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18年生源地贷款名单(部分).xls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