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1401

2014年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入学复试方案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强化复试在选拔合格、优秀生源中的作用,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复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及中国海洋大学(海大研内字[2014] 11)

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业务课、外国语考核以及实验(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均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方法

1、复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笔试成绩采取满分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由面试试题和口头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30套,由考生随机选择。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验动手动力,在实验室由三名实验老师当面考查。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技能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为主,由三位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当面翻译一段专业文献(由学生随机抽取)。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2、复试成绩计算按下列公式:

复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4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1、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

1、复试地点、复试时间及复试学生顺序,届时在学院门前宣传栏中公布。

2、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532-66782488,66782862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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