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1年12月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由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依托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中心依托中国海洋大学成立了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中国海洋大学提供运行专项经费支持分中心建设发展。为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参与分中心前沿研究,提升分中心在海洋油气勘探领域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分中心开放基金申报工作。
一、年度资助计划
1. 2025年拟资助开放基金不超过4项;
2. 每项资助额度建议为2万元,总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3. 项目执行期限2年;
4. 经费开支范围原则上仅限于测试化验加工费(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财务规定)。当年度经费必须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5. 项目负责人执行期内,须至少到访分中心一次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并作一次学术报告。
二、资助方向
优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海洋地震勘探数据采集与处理新技术;
2. 海洋电磁勘探数据采集与处理新技术;
3. 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征的创新性课题;
4. 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显著应用潜力的探索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且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2.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在职研究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优先支持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学者;
3. 校外申请人须与分中心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报,且每位分中心固定人员同年最多参与1项开放基金;
4. 申请人同年限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已经获本开放基金资助者,如结题时成果优秀,可申请连续资助,否则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请与评审流程
1. 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
2. 申请材料清单:(1)《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2)申请书电子版;(3)申请人近5年代表作5篇(全文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3. 评审:2025年9月16日-9月22日,分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经分中心审核确认后,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官网(https://cmg.ou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立项通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9月26日前向申请人发送立项通知书及任务书模板。
五、结题要求
1. 结题报告:项目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
2. 成果清单:结题报告须包含详细的研究成果清单(如: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形成的数据库/软件、研究报告等)。
3. 成果标注:凡利用本开放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分中心和项目负责人共有,署名单位应明确标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或“Sub-center for Data Acquisition Technology,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Offshore Oil and Gas Exploration,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研究工作资助情况应明确注明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批准号XXXX)”,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the Sub-center for Data Acquisition Technology,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Offshore Oil and Gas Exploration,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with grant No. XXXX”。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六、申请书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地学院C501-3
E-mail: yinyanxin@ouc.edu.cn
附件1: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docx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油气勘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技术分中心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