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好青年 新家乡”青春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661


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好青年 新家乡”

青春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发挥青年,尤其是高校返乡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我校团委决定联合共青团淄博市张店区委员会开展“好青年 新家乡”青春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共青团淄博市委“跨界搭平台,服务求精准”部署要求,结合淄博市张店区开展的“人才回家行动”,鼓励大学生关注家乡发展,用知识助力家乡发展振兴,引领优秀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乡村社会实践活动,在乡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

2目标任务

结合张店区提供的《发展需求清单》(附件1)和自身专业,围绕项目发展、村庄规划、农业开发、乡村文明等重点工作设计课题,发动学生特别是淄博籍优秀学生组建社会实践团队或是个人的形式报名参加清单中的实践课题和任务,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调研论证、项目服务等活动,力争通过1个月左右的社会实践时间,为清单中的需求和问题提供一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乡村振兴方案。同时,以此次“人才回家”大学生社会实践为契机,动员更多的淄博籍优秀青年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做乡村振兴“好青年”。

二、工作内容

3、返乡大学生实践团队组建

1)人选范围。淄博籍在校学生、教师和专家,计划投身淄博中心城区发展的高校青年人才,以及愿意为淄博中心城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的高校青年才俊。

2)建队方法。根据张店区提供的需求清单组建队伍,由指导老师带队;同时,结合需求和兴趣,学生也可以单独报名,届时张店团区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组建高校联合实践团开展工作。各社会实践团队需严格按照校团委和张店团区委的要求开展工作,严肃实践纪律,提高活动质量,努力将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促进乡村振兴的实际项目。

3)组建时间。学生可根据专业和兴趣报名组队,团队和个人报名在613前完成(报名表见附件23),纸质版学院团委盖章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y@ouc.edu.cn社会实践工作计划于710日统一启动,实践周期至少1个月

4、大学生实践团队工作开展

1)工作目标。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等主题,参照张店区村(社区)发展需求清单(附件1),选取1项具体实践帮扶项目,策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显著的对口帮扶、社会调研和实践服务活动。社会实践要突出连贯性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成果,形成报告,要结合实践地特点和需求,帮助对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有好的项目要策划项目及时落地。

2)工作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要服从实践地团组织的管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要在实践过程中积极与镇村党团组织负责人沟通交流,注重发现和引领村(社区)内青年人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助力当地“好青年”成长成才。实践活动的过程要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进行记录,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在1个月内,以团队为单位上交实践报告,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深入的记录实践过程、项目成果和意见建议,尽力将实践计划落到实处,形成具有价值的成果。

三、工作要求

5、加强组织领导。每支实践团队要确定一名领队指导老师,实践过程中,要注重团队合作,注意人身安全,听从领队指导老师的安排,学校会为优秀实践团队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同时,店团区委也会协调区内各党团组织,为团队开展实践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尽力保障实践团队吃、住、行等方面的需求,全力配合实践团队工作,共同推进实践活动实现项目化、成果化。有问题要及时跟领队或指导老师联系,重大情况要及时反映。

6、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各系要结合各自专业优势,通过层层动员,将此次实践活动传达下去,让学生知晓,调动广大青年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要做好校地团组织之间的互动,用好各类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才回家行动”返乡大学生实践工作的背景意义、措施内容、工作成效,营造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66782461

联系邮箱:gzy@ouc.edu.cn

附件

附件1:发展需求清单.doc

附件2: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报名表.doc

附件3: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报名表.doc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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