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17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299

全体本科生同学

现将2017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机制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推荐参评、学院公开答辩、学院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二、评定范围、条件

1、评定范围

全体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本学年未获其他社会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减免学费等优惠;

、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孤儿贫困生;

、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定点扶贫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3、名额分配

全院名额1个,无候补名额,每名3000元。

三、评定程序

1.班级提交: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16日(周四)下午15:00之前提交中海油助学金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学院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的答辩名单。

3.公开答辩:

时间:11月17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学院b206

注:答辩采取PPT展示和自我陈述相结合的形式,每人限三分钟。ppt无需提前发送,答辩当天拷到电脑中即可。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负责人要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被推荐的学生汇总表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

2、学院复审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3、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将影响班级下一年度分配额。

4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获奖同学要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的效果,进一步夯实我院优良学风。

5如有问题可及时向学院党团委反映。

联系人:王可佳

邮箱:wangkejia@ouc.edu.cn.

电话:0532-66782461

附件1:中海油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17年中海油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