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次数:260

全院各毕业班级

现就做好我2018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补贴额度

(一)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

申请条件:生源地为山东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且为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持有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

学生如不确定自己是否为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可与学院团委联系。

补贴额度: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1000元/人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

申请条件:生源地为山东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且曾经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贷款的都可申请;曾经专升本、考研,在任何一所学校的任何一个学历阶段已获得贷款的都可申请。

补贴额度: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生源毕业生600元/人,如果该生同时是特困毕业生,按特困毕业生报送,不再作为助学贷款毕业生报送

二、申请流程

(一)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

1.符合申请条件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

1书面申请(A4纸,手写或打印,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同意)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时提交电子版

(3)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可返还学生本人)。

2.学院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3.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向学院提交标注贷款合同号的合同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只需提供贷款合同号供学院审核。

生源地和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均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院审核无误报送到学校。

3.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省生源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三、材料报送

11月6上午10:00上述所有材料报送学院团委B201

联系人:王可佳 

电话:66782461

邮箱:wangkejia@ouc.edu.cn

注意事项: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都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各班负责人在提交材料之前先进行初步审核。

附件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生源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xls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团委

2017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