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曾洁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24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按相关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92017: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92317:00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前、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要求每位考生用英语围绕个人学习经历、掌握专业知识、专业兴趣、科研经历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内容展开,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官使用英语与考生对话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以随机抽题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通过了解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面试内容:地质学专业学生主要考核地质学综合(含普通地质学、结晶学与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古生物地史学和地球化学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海洋地质专业学生主要考核海洋地质综合(含普通地质学、结晶学与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古生物地史学和地球化学、海洋地质基础等)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学生主要考核应用地球物理学综合(含重、磁、电、震)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可选择考核题目为地质学综合或应用地球物理学综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cmg.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自公布时间3日内向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申诉,请及时与曾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2460cengjie@ouc.edu.cn

五、注意事项

1.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考核合格者可被拟录取;“创新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确认,考核通过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创新计划”考生资格确认。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结果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询,请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4.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并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5.“创新计划”考生,综合面试考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创新计划”考生资格确认(预计于10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创新计划”资格确认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方向),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后可进入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被拟录取。未进行“创新计划”资格确认的考生,不予按照该计划政策执行。

6.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等行为,将直接被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六、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460,联系人:曾老师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docx